******有限公司平潭供電公司向我局提出110kV北厝變10kV南海海纜第二通道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現對該用海申請予以公示。
一、項目用海位置: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草嶼南側至塘嶼北側之間的部分海域(具體范圍詳見附件)。
二、項目用海面積及類型:用??偯娣e3.46公頃。項目建設內容為鋪設海底電纜。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guī)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fā)〔2023〕234號),項目用海一級類為“19工礦通信用海”、二級類為“1906海底電纜管道用”。根據《海域使用分類》(HY/T123-2009),海域使用類型一級類為“海底工程用?!?、二級類為“電纜管道用?!?用海方式為“海底電纜管道”。
三、用海期限:十四年。
四、項目合規(guī)性說明:項目擬使用海域范圍目前尚未設置海域使用權。
五、公示期:公示時間為2026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公示時間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間,若對本項目有異議可持相關權屬證件、證明或者其他書面證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對該項目存在異議,或與該項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關系的單位及個人,均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qū)審批局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依法上報審批該海域使用申請。聯(lián)系單位:區(qū)審批局項目投資審批處。電話******服務中心2層74號項目投資綜合窗口。(聯(lián)系人:陳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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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項目用海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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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行政審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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