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普及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與鑒定鑒賞知識,切實推動民間合法、理性收藏,西藏博物館、西藏文物鑒定中心面向社會開展常態(tài)化民間收藏文物公益鑒定咨詢活動。
一、鑒定活動時間
每月18日?? ? 上午10:30——12:30
二、活動地點
西藏自治區(qū)文物總店(城關區(qū)宇拓路32號拉薩電影院左側)
三、鑒定范圍咨詢
民間流傳的傳世文物、民間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物。
(一)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瓷器、絲織品、造像、唐卡、法器、民俗文物等。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鑒定咨詢:
1.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
2.依法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來源的文物(如盜竊、盜掘、走私等);
4.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5.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文物;
6.超出鑒定范圍的文物。
四、報名方式及活動流程
(一)咨詢者電話預約,自行下載《待鑒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本次活動預約人數不超過10人(含10人),額滿為止,每人每次不超過2件(套)藏品;
聯系人:扎桑 ??聯系電話:******
聯系人:巴桑卓瑪? ?聯系電話:******
(二)活動當日,送鑒人攜帶身份證到現場簽到并核對信息,同時簽訂《西藏文物鑒定中心民間收藏文物鑒定咨詢申請人承諾書》(見附件2),送鑒人同意并簽訂承諾書后,方可鑒定;
(三)專家現場鑒定,提供口頭傾向性意見(包括名稱、時代等信息),僅供參考。
(四)鑒于文物鑒定工作的特殊性,對當場不能提供意見的,我們將在10個工作日內向送鑒人做出答復。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鑒定咨詢活動為面向社會的公益性鑒定,鑒定結果口頭告知,僅供送鑒人參考,不評估價格,不出具鑒定證書,不具備法律效力,不作為證據使用,不從鑒定咨詢中牟取經濟利益。不涉及所有權認定以及拍賣、質押、出售、贈予、繼承等其他用途;
(二)在鑒定咨詢過程中將全程監(jiān)控,個人不得私自拍照、錄像、錄音等,若拒不配合相關規(guī)定,則立即停止本次鑒定咨詢,西藏博物館和西藏文物鑒定中心將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三)送鑒人請妥善保管好送鑒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對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損壞、丟失等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
(四)鑒定咨詢需申請人本人到場,不得代理、代辦;
(五)嚴禁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性物品入場;
(六)已預約但未能前來的,視為主動放棄;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動,將提前在西藏自治區(qū)文物局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請及時關注;
(八)本活動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事宜由西藏博物館、西藏文物鑒定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