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農村局2025年南召縣城郊鄉(xiāng)前莊村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南召縣)******/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南召政采競磋-2026-6-1 | ******農村局2025年南召縣城郊鄉(xiāng)前莊村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 638000 | 638000 | 是 | 638000 |
5.2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5.3工期:30日歷天
5.4項目地點:河南省南召縣
5.5質量:合格
3.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 2023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以上采用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形式
3.6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等渠道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截止時點: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fā)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標依據。供應商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將同采購文件等資料一同歸檔保存。
3.7供應商須出具無行賄犯罪承諾,格式自擬。
3.8潛在供應商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3.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10供應商、授權代理人(如有)及相關執(zhí)(從)業(yè)人員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授權代理人(如有)及相關執(zhí)(從)業(yè)人員應是本單位正式員工;
3.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備注: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審查內容以投標截止時間前填報上傳企業(yè)誠信庫信息為準,過期更改的誠信庫信息不作為本項目評審依據。開評標現場不接受誠信庫信息原件。誠信庫上傳信息必須內容齊全,真實有效,原件掃描件清晰可辨。否則,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情況的,由供應商承擔責任。
2.本項目供應商需自行上傳投標文件,無需寄送和遞交非加密磋商文件U盤等,且需要注意開標前登錄不見面系統(tǒng)進行簽到。
3.因供應商無需現場參與開標,所有準備工作需要自行到位。開標過程中如遇到緊急事項,可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進行提出異議或文字交流,嚴重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377-******。
4.不見面開標過程中,如供應商準備不到位,造成無法及時解密、網絡問題等情況造成開標無法繼續(xù)的,視為該供應商自動放棄投標。
5.本項目執(zhí)行促進中小型企業(yè)發(fā)展政策(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企業(yè)視同小微企業(yè))、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
6.乙方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xié)[2023]002號文件按照中標(成交)價為收費基數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