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關于陵水縣ls2025-19號用地
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審批陵水縣ls2025-16號用地農用地轉用的請示》(陵府〔2026〕14號)收悉。經審查,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政府將5.3326公頃國有農用地(耕地5.09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具體位置詳見宗地勘測定界圖。
二、你縣政府應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充數(shù)量相等、質量相當?shù)母亍?/span>
三、本次批準的用地應按規(guī)劃和呈報用途安排作為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用于興建不符合國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產業(yè)政策的項目,不得變相開發(fā)房地產。因規(guī)劃調整、產業(yè)發(fā)展等原因,確需改變土地用途供地的,應報省政府批準。土地供應手續(xù)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你縣應按規(guī)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106.652萬元。
??????????????????????????????????******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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